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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盖州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发布

  盖州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于2024年4月1日10时在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评审专家于当日13时到达评标地点。4月2日16时左右,盖州市发展改革局和盖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评审监督人员在监控中发现两名评委(代桂芳21010619610801152X;刘佳莲211224197907057624)有传递纸条的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我部门决定,暂停以上两名评审专家的评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