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5-01-15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沈阳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已由沈发改审字〔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 大东区、于洪区、浑南区、沈北新区。
2.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为城镇燃气领域市政、庭院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程。本期计划对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浑南区、沈北新区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228.384千米燃气管道实施改造。其中:改造市政老化燃气管道57.063千米;更新改造庭院燃气管道137.482千米;改造室外进户引入管7949处,改造管道长度33.839千米。
2.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其中设计周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5年3月6日,共1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
更新改造老化燃气管道228.384公里。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施工前配合招标人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审批工作,如施工许可审批、规划审批、挖掘审批等。施工过程中协助招标人解决疑难问题出具设计变更。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额约37460万元,本项目合同估算价862万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5.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5年1月21日 16时30分
5.4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1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3递交网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6.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1日 9:30
6.5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6开标说明: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7.3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及时获取澄清、补遗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 名:谢宇 姓 名:谢宇
单 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单 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 务:项目负责人
职 称:工程师 职 称:工程师
招标人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8号
联系人:龙工
电话:024-235203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
联系人: 由春红、赵奇、付强、李慧智
电话:024-024-31679592-8889、8891
电子信箱:zfzbr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