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12-10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2023】1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9#装配式驿站及装配式集装箱公厕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
2.工程规模:9#装配式驿站、6座装配式集装箱公厕(含相应水电专业配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9#装配式驿站及装配式集装箱公厕采购(二次) |
主要包含9#装配式驿站、6座装配式集装箱公厕(含相应水电专业配套设施)。 |
40 |
4. 工期:开工时间:开工时间:2025年1月13日,竣工时间:2025年2月22日,共计4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5、标段估算价:128.26184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1.2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其它要求:
2.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四、投标
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2.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1万元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1日09:30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货场里59-0号
联系人: 周洋
电话:0417-363802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机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项目联系人:杨盼盼、邰文婧
联系电话:0417-3355093
传真:0417-3355059
电子信箱:8707263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