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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方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不良行为信息
【发稿时间 :2022-02-18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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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事实: 在“绿丹江苑南区(N4、N5、N6号楼)”;“绿丹江苑北区(B5号)”工程中,将桩基础单独发包,存在违法发包行为,该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于2021年9月1日立案,9月29里结案,已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处理意见: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时效一年。
处罚时间:2022年02月18日到2023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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